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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企业财务造假------以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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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现代化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企业也在不断向前发展,向现代化企业转型升级,从而与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财务内部控制是企业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促进企业发展的重要内容,制造企业是以经济效益为前提的经济组织,只有加强对企业的内部财务管理方面的控制,才能有效把握企业财务管理的情况,让制造企业能够更好地应对当今激烈的市场竞争氛围。就目前来看,我国的制造企业在内部控制方面的问题大多集中在财务内部控制层面,这些问题的存在会制约企业的发展。本设计选择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的造假案例作为研究对象,通过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概况以及财务情况,分析财务造假行为对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信息的影响,在此基础上,结合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造假案例进行进一步分析,并得出结论与启示。

关键词:财务造假;分析问题;解决对策;建议;更多范文
企业管理论文
(一)案列背景
2011年4月24日,阿城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继电器)与佳木斯电机厂(以下简称佳电厂)、北京建龙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龙集团)、上海钧能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钧能实业)签署了《阿城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阿继电器以全部资产及负债与佳电厂持有的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电公司)股权进行等值置换。同时向佳电厂、建龙集团、钧能实业(以下合称原股东)非公开发行购买其持有的佳电公司股权。交易完成后,阿继电器更名为佳电股份,佳电公司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ST佳电前身为阿城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阿继电器”),阿继电器因2008年、2009年连续两年亏损,2010年勉强盈利153万元,面临退市风险。为保壳,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作为阿继电器的大股东将佳电股份100%股权通过资产重组注入上市公司。为保障中小股东权益,2012年2月1日佳电股份原股东与阿继电器签署重组协议时承诺,佳电股份在2011至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不低于预测水平,否则原股东以本次交易中各方认购的股份总数为上限向阿继电器进行补偿。随着重组完成,阿继电器正式更名为“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不曾想其重组上市后,2015年、2016年却再度出现连续两年亏损。2017年3月21日开市后,公司被“披星戴帽”,成了“*ST佳电”。2017年12月8日,*ST佳电发布公告称,因公司2013年到2015年连续三年财务造假,被证监会责令改正,并处以60万元罚款,公司相关责任人也受到了处罚。
据披露,2013年,佳电股份财务报表披露利润总额1.92亿元,虚增金额1.58亿元;2014年,佳电股份财务报表披露利润总额895万元,虚增金额0.40亿元;2015年,佳电股份财务报表披露利润总额-4.61亿元,虚减金额1.98亿元。在三年的财务审计中,大华所未执行对佳电股份的多项审计程序,涉及营业成本结转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自行开发的成本核算信息系统的测试,“销售费用”的异常,存货跌价准备的会计估计发生变更等情况。然而三年里,大华所均为佳电股份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证监会表示,这些事实有审计报告、审计工作底稿、相关人员询问笔录、佳电股份和大华所提供的情况说明、大华所提供的审计收费发票等证据证明,认定大华所未勤勉尽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对其所及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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